温州火锅店泼开水服务员涉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女顾客要求加汤不成给差评 服务员将滚汤浇其头上截图

女顾客要求加汤不成给差评 服务员将滚汤浇其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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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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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8日)下午,鹿城区检察院通报了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服务员朱某开水淋顾客一案进展情况。因火锅加水问题与顾客发生争执,被顾客微博投诉后,为泄愤将开水淋到顾客头上,并将其摁倒在地殴打。9月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火锅店服务员朱某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河南人,案发前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当服务员。8月24日晚上6点多,被害人林某和家人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用餐,林某让朱某给火锅加水,两人因加水问题起了争执。随后,林某发微博向店老板投诉了朱某。

没过多久,火锅店经理找到朱某询问被微博投诉的事情,朱某得知后找林某沟通,两人再次起了争执。接着,朱某回到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热开水,走到受害人身旁,将开水直接淋到林某头上,并将受害人摁倒在地上殴打。林某母亲及其他顾客赶紧将朱某拉开,随后,朱某离开了现场。

民警到场后,联系了朱某的父亲,朱某接到父亲电话后,主动回到案发现场。

经审查,鹿城检察院认为朱某虽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其作案手段较恶劣,社会影响面大,造成林某轻伤一级且尚未得到被害人谅解、尚未赔偿经济损失,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24日晚,在温州市区第一桥的“火锅先生”火锅店内,发生“服务员往顾客头上浇开水”的事件。随后,受伤女子林女士被送往温州市解放军118医院接受治疗,警方也立即介入调查。随后,该名涉事的服务员被警方控制。

昨日下午,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通报了该事件最新进展情况,涉事服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记者 蓝莹

涉事服务员被批捕

据检方介绍,火锅店服务员朱某因火锅加水问题与顾客发生争执,被顾客微博投诉后,为泄愤将开水淋到顾客头上,并将其摁倒在地殴打。前两天,朱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调查,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河南人,案发前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当服务员。

8月24日晚上6点多的时候,受害人林小姐和家人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用餐,林小姐让朱某给火锅加水,但遭到朱某拒绝,两人因加水问题起了争执。随后,林小姐发微博,向店老板投诉了朱某。

没过多久,火锅店经理找到朱某询问被微博投诉的事情,朱某得知后找到林小姐,两人再次起了争执。接着,朱某回到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滚烫热开水,走到受害人身旁,将开水直接淋到林小姐头上,并将受害人摁倒在地上殴打。林某母亲及其他顾客赶紧将朱某拉开,随后,朱某离开了现场。

民警到场后,联系了朱某的父亲,朱某接到父亲电话后,主动回到案发现场。

伤者继续接受治疗

9月2日,记者曾探访林小姐病情。记者发现林小姐已经剃去全部头发,浑身缠绕纱布,仍然虚弱。

据介绍,林小姐由于疼痛,身体已经瘦下将近20斤。而她未满一岁的孩子因为忽然断奶改喝奶粉,引发上火正在接受输液治疗。据家属描述,孩子被林小姐的样子吓得不敢亲近。医生介绍,林小姐病情仍然危重,但是稳定,仍然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治疗,算上疤痕处理可能需要半年以上的时间。

经审查,鹿城检察院认为朱某虽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其作案手段较恶劣,社会影响面大,造成林小姐轻伤一级且尚未得到被害人谅解、尚未赔偿经济损失,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已经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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