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举办“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受偿权的法律适用与风险防范”法律专题讲座

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举办“建设工程价款优先

受偿权的法律适用与风险防范”法律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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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民法典》正式生效施行后,正确了解《民法典》新规对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十分重要。为帮助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民法典》新规对优先受偿的影响,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7月22日,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在中建八局三公司朝天门项目部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与风险防范”的法律专题讲座。来自会员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法务主管、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等共70余人参加次此法律专题讲座。

会上,协会常务副会长吉庆坚就本次专题讲座的思路和构想作了阐述,强调了建设工程领域涉法的状况和特点。中建八局三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部长段鸿川介绍了企业简况后,法律专题讲座由协会法律顾问、知名大律师杰强担纲主讲,本次讲座采用法律、法规与案例相结合方式,突出司法实务操作。讲座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挂靠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约定放弃是否有效?以及如何认定“损 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标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与方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有关建议。

通过内容丰富、实战性强的法律专题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适用与风险防范”最新的理解,对在今后工作中实际应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